第二章 公子,公子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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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不过一见到林晚荣寒酸的打扮,才子们便立刻又趾高气扬起来,良好的自我感觉又回复到了他们身上,才子们完全无视林晚荣的容貌,反而从他的寒酸上找回了巨大的自信心,纷纷出言讽刺了起来。
林晚荣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,在一家中等规模的公司里做市场部门经理,从二十一岁大学毕业,勤苦打拼四年,以二十五岁的年纪成为最年轻的部门经理,见识的各种人物自然不在少数。
看见旁边人的目光,林晚荣自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,忍不住的心中冷笑,原来嫌贫爱富有着这样悠久的历史,每个时代都一样,并非他那个世界的特产。
候公子的三艘画舫也缓缓离去,围观的人群也渐渐散去,林晚荣旁边的女子们偷看了他一眼,红着脸离去了。
林晚荣见湖上风景依旧,一切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,心中也是忍不住好笑。在大学时代,这种追求女生的场面见过无数次,相对来说,这候公子的表白,实在是太小儿科了。
林晚荣心中泛起一种淡淡的怀念,想起了以前宿舍的兄弟们,也想起了第一任的女朋友,想起了分手那夜她痛苦欲绝的目光。
虽然她去了美利坚合众国,但林晚荣知道,她对自己的感情是很深的,她曾经无数次的请求过林晚荣与她一起出去,甚至连签证和机票都为他准备好了,却被林晚荣毫不留情的拒绝了。
在北大清华,出国是时尚,但林晚荣与他们不一样,他毕业的时候甚至没有选择那些大公司,只是选择了一家中等规模的公司。
他有一种很深的故乡情结,林晚荣相信自己的一句话会令女朋友终生难忘:“我不想用我黑色的眼睛看到的世界,在他们眼里却是蓝色的。”
她上飞机的时候,林晚荣根本没去机场送行,这倒不是他绝情,而是他不知道去了该说些什么,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选择,怨不得别人,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
听说她哭得稀里哗啦的,差点连飞机都上不去,林晚荣除了有一种心痛之外,却同时有一种报复后的快感,谁说男人不能小心眼?
这以后的四年,林晚荣拼命工作,拼命泡妞,事业是丰收了,女朋友却是换了不少。我天生就不是痴情的人,林晚荣总喜欢这样笑着答复那些关心他的朋友们。
本来他一个人活的很舒适很惬意,直到那个丫头来到公司,一切都变了。那丫头挂着个副总经理的头衔,却正好是林晚荣的上级,也不知道哪里看林晚荣不对眼了,竟然处处针对他,也从来没有给过林晚荣好脸色看。
要不是看在她老爸的面子上,林晚荣早就把她先杀后奸,再杀再奸了。
顺便说一句,这丫头的老爸——是公司的董事长。
一想起那个可恶的丫头,林晚荣就恨的牙痒痒,要不是她,自己怎么会来到这个破地方呢。想起自己从泰山顶上跌落下来的那一瞬间,那丫头的神情似乎很不对劲,好像是痛苦,嗯,很痛苦。朦朦胧胧中,林晚荣记得她拉了自己一把,似乎想把自己拉上去,又或者是自己拉了她一把,然后貌似她也跟随在自己的身后跳了下来。
当然,这些都是不确定的记忆,那时的林晚荣早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,这些朦胧的记忆,根本就无法确定当时发生了什么。
林晚荣才不会相信那丫头会自己跳下来呢,他失足跌下泰山,那丫头估计高兴还来不及呢。
林晚荣又对这丫头咬牙切齿了一阵,便不去想她了,既来之,则安之,林晚荣生性乐观,乐观得甚至有点嚣张,但对于他来说,在这个崭新的、茫然未知的世界里,他不嚣张谁嚣张?
林晚荣的心思又回到了当前的境地,玄武湖波光鳞鳞,无数才子佳人的佳话正在此处上演。眼前的金陵美景,倒着实不负秦淮河畔风花雪的艳名了。
只是听说北方战火正浓,这些所谓的才子佳人们却似乎没有一点觉悟,整天都在搞些这样的风liu勾当,也正验证了“北豺狼,南才子”的美名。
来到这个地方已经有一段时间了,事实已经无法改变,林晚荣开始以一个本地人的眼光,来关心和看待问题了。
“暖风熏的游人醉,直把杭州作汴州。”林晚荣轻轻吟道,此情此景,正觉了这句,至于这是哪位先贤的诗句,并不重要,在这个地方,从林晚荣口里吟出来的,都是属于他林某人的了。
无耻者,无敌!
作为一个常年奋战在市场一线的市场经理,什么样无耻的事情没见过,相比起那些肮脏无耻的地下交易,念上一首诗,林晚荣觉得自己纯洁的像个幼稚圆里的处女。
瞧着玄武湖上的又一个才子被请上其中一家家千金小姐的官船作“恳谈”,想想自己的这一番落魄遭遇,心里着实有些不平,林晚荣又狠狠的、不屑的朝湖中吐了口吐沫。
呸,吐口口水,淹死你丫的这些泡妞不要命的家伙。
“好一个‘暖风熏的游人醉,直把杭州作汴州’,兄台此句实在是妙极,妙极啊。”一个清脆的声音在林晚荣身后响起,伴随着小扇敲击掌心的声音,竟是在为他叫好。
那清脆的声音缓慢的重复着他刚刚吟过的这句诗,语气中颇有几分赞赏。
终于有一个家伙欣赏我了,林晚荣嘿嘿一笑,心里也有几分得意,虽然这诗不是我写的,但是我会吟,能吟出来,咱也不简单啊。林晚荣的父亲,是乡里农村小学的语文老师,打小为了锻炼他的记忆能力,唐诗宋词什么的可没少背。
林晚荣缓缓转过身来,一个脸如敷粉的绝色公子,正站在他的身后对他微笑。
之所以用绝色二字,是因为这位公子确实当得起。
细柳眉,丹凤眼,唇如绛点,眸如晨星,手拿一把白色小扇,身着一袭淡黄色长衫,站在那里有如细柳扶风,说不出来的俊俏味道。
林晚荣没见过宋玉和潘安,但是据他估计,那俩小子,也绝对比不过眼前这位绝色公子的。
林晚荣虽然也自认英俊潇洒风liu倜傥,但是一来他到这里才一个多月,对这种环境还有着很强的排斥感,另一个原因,这货身上有股子脂粉气,一看就知道是喜欢整天在帷内厮混的富家公子哥,与林晚荣的黑马王子造型,完全是两种风格。
所以,论起俊俏来,林晚荣实在是比不过他,就这一个月来他见过的所有公子小姐们,也没有一个能比的上绝色公子十分之一的。
绝色公子旁边还站着一个清秀小厮,也是俊俏的一塌糊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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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晚荣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,在一家中等规模的公司里做市场部门经理,从二十一岁大学毕业,勤苦打拼四年,以二十五岁的年纪成为最年轻的部门经理,见识的各种人物自然不在少数。
看见旁边人的目光,林晚荣自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,忍不住的心中冷笑,原来嫌贫爱富有着这样悠久的历史,每个时代都一样,并非他那个世界的特产。
候公子的三艘画舫也缓缓离去,围观的人群也渐渐散去,林晚荣旁边的女子们偷看了他一眼,红着脸离去了。
林晚荣见湖上风景依旧,一切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,心中也是忍不住好笑。在大学时代,这种追求女生的场面见过无数次,相对来说,这候公子的表白,实在是太小儿科了。
林晚荣心中泛起一种淡淡的怀念,想起了以前宿舍的兄弟们,也想起了第一任的女朋友,想起了分手那夜她痛苦欲绝的目光。
虽然她去了美利坚合众国,但林晚荣知道,她对自己的感情是很深的,她曾经无数次的请求过林晚荣与她一起出去,甚至连签证和机票都为他准备好了,却被林晚荣毫不留情的拒绝了。
在北大清华,出国是时尚,但林晚荣与他们不一样,他毕业的时候甚至没有选择那些大公司,只是选择了一家中等规模的公司。
他有一种很深的故乡情结,林晚荣相信自己的一句话会令女朋友终生难忘:“我不想用我黑色的眼睛看到的世界,在他们眼里却是蓝色的。”
她上飞机的时候,林晚荣根本没去机场送行,这倒不是他绝情,而是他不知道去了该说些什么,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选择,怨不得别人,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
听说她哭得稀里哗啦的,差点连飞机都上不去,林晚荣除了有一种心痛之外,却同时有一种报复后的快感,谁说男人不能小心眼?
这以后的四年,林晚荣拼命工作,拼命泡妞,事业是丰收了,女朋友却是换了不少。我天生就不是痴情的人,林晚荣总喜欢这样笑着答复那些关心他的朋友们。
本来他一个人活的很舒适很惬意,直到那个丫头来到公司,一切都变了。那丫头挂着个副总经理的头衔,却正好是林晚荣的上级,也不知道哪里看林晚荣不对眼了,竟然处处针对他,也从来没有给过林晚荣好脸色看。
要不是看在她老爸的面子上,林晚荣早就把她先杀后奸,再杀再奸了。
顺便说一句,这丫头的老爸——是公司的董事长。
一想起那个可恶的丫头,林晚荣就恨的牙痒痒,要不是她,自己怎么会来到这个破地方呢。想起自己从泰山顶上跌落下来的那一瞬间,那丫头的神情似乎很不对劲,好像是痛苦,嗯,很痛苦。朦朦胧胧中,林晚荣记得她拉了自己一把,似乎想把自己拉上去,又或者是自己拉了她一把,然后貌似她也跟随在自己的身后跳了下来。
当然,这些都是不确定的记忆,那时的林晚荣早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,这些朦胧的记忆,根本就无法确定当时发生了什么。
林晚荣才不会相信那丫头会自己跳下来呢,他失足跌下泰山,那丫头估计高兴还来不及呢。
林晚荣又对这丫头咬牙切齿了一阵,便不去想她了,既来之,则安之,林晚荣生性乐观,乐观得甚至有点嚣张,但对于他来说,在这个崭新的、茫然未知的世界里,他不嚣张谁嚣张?
林晚荣的心思又回到了当前的境地,玄武湖波光鳞鳞,无数才子佳人的佳话正在此处上演。眼前的金陵美景,倒着实不负秦淮河畔风花雪的艳名了。
只是听说北方战火正浓,这些所谓的才子佳人们却似乎没有一点觉悟,整天都在搞些这样的风liu勾当,也正验证了“北豺狼,南才子”的美名。
来到这个地方已经有一段时间了,事实已经无法改变,林晚荣开始以一个本地人的眼光,来关心和看待问题了。
“暖风熏的游人醉,直把杭州作汴州。”林晚荣轻轻吟道,此情此景,正觉了这句,至于这是哪位先贤的诗句,并不重要,在这个地方,从林晚荣口里吟出来的,都是属于他林某人的了。
无耻者,无敌!
作为一个常年奋战在市场一线的市场经理,什么样无耻的事情没见过,相比起那些肮脏无耻的地下交易,念上一首诗,林晚荣觉得自己纯洁的像个幼稚圆里的处女。
瞧着玄武湖上的又一个才子被请上其中一家家千金小姐的官船作“恳谈”,想想自己的这一番落魄遭遇,心里着实有些不平,林晚荣又狠狠的、不屑的朝湖中吐了口吐沫。
呸,吐口口水,淹死你丫的这些泡妞不要命的家伙。
“好一个‘暖风熏的游人醉,直把杭州作汴州’,兄台此句实在是妙极,妙极啊。”一个清脆的声音在林晚荣身后响起,伴随着小扇敲击掌心的声音,竟是在为他叫好。
那清脆的声音缓慢的重复着他刚刚吟过的这句诗,语气中颇有几分赞赏。
终于有一个家伙欣赏我了,林晚荣嘿嘿一笑,心里也有几分得意,虽然这诗不是我写的,但是我会吟,能吟出来,咱也不简单啊。林晚荣的父亲,是乡里农村小学的语文老师,打小为了锻炼他的记忆能力,唐诗宋词什么的可没少背。
林晚荣缓缓转过身来,一个脸如敷粉的绝色公子,正站在他的身后对他微笑。
之所以用绝色二字,是因为这位公子确实当得起。
细柳眉,丹凤眼,唇如绛点,眸如晨星,手拿一把白色小扇,身着一袭淡黄色长衫,站在那里有如细柳扶风,说不出来的俊俏味道。
林晚荣没见过宋玉和潘安,但是据他估计,那俩小子,也绝对比不过眼前这位绝色公子的。
林晚荣虽然也自认英俊潇洒风liu倜傥,但是一来他到这里才一个多月,对这种环境还有着很强的排斥感,另一个原因,这货身上有股子脂粉气,一看就知道是喜欢整天在帷内厮混的富家公子哥,与林晚荣的黑马王子造型,完全是两种风格。
所以,论起俊俏来,林晚荣实在是比不过他,就这一个月来他见过的所有公子小姐们,也没有一个能比的上绝色公子十分之一的。
绝色公子旁边还站着一个清秀小厮,也是俊俏的一塌糊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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