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五章 神秘舞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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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诤来到东郊小巷里一个平平无奇的杂货铺。铺子里空间不大,里面的商品却琳琅满目。
看店的是一个老大爷,他面部黝黑,皱纹很深,像是皴裂的田埂。下巴上扎着短须,看上去有点邋遢。
老大爷咧开嘴,露出断裂的门牙,说:“买点什么?”
不知情的人可能会小瞧这大爷,但在这种地方开店却没有人敢惹,必然是个狠角色。他年轻的时候,手上大概不止有一条人命,只不过现在年纪大了才静下来。这种人就像老狼,一旦急眼,会突然扑上来咬断人的脖子。
路诤的目光穿过大爷,扫了一眼货架上的商品,各种的假烟和假酒,还有一些可疑的药盒。大爷注意到了他的目光,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,“西瓜?还是冰糖?都是新进的货,包解渴。”
大爷说的是黑话,“西瓜”和“冰糖”都是指某种违禁的成瘾性药物,会严重损害健康,但能让人暂时忘却糟糕的现实。
路诤的目光重新落回大爷的身上,笑笑说:“我想搞只精灵。”
大爷听到这话,皱起了眉头:“你要精灵,应该去问联盟的饲育屋,或者自己去野外捉。我这里是烟酒铺,不卖精灵。”
“但我想要的是能让人出人头地的厉害精灵。不管是联盟还是野外,都弄不到厉害的精灵,弄到了我也养不起,没法让我出人头地。”
大爷抬起眼帘看了路诤一眼。在他眼里,这又是一个野心勃勃、不知天高地厚、好高骛远的年轻人。他有点不耐烦了,把手插进口袋里,懒洋洋地说:“世上想出人头地的人不少,不过大部分人最后都像我一样,过平淡的生活。走开吧,你挡着我做生意了。”
路诤说:“我知道你有门路,你知道‘舞台’在哪儿。”
听到这几个字,大爷的脸色一下紧绷起来。他把手放在桌子下面,眼睛死死地盯着目前的年轻人:“你从哪里听说的?”
路诤撩开自己的衣摆,解开自己的衣服扣子,向他展示自己身上携带的东西。来的时候,他只带了一把匕首,没有枪、没有窃听器,也没有精灵球,这是在表明自己没有危险,和搜查官也没有关系。
“是我的一个同乡告诉我的,他告诉我去‘舞台’有出人头地的机会,而你知道‘舞台’在哪里。”
大爷的脸色稍微缓和:“那怎么不找你的同乡问路?”
“他没能回来。”
“那你总知道厉害了吧。”大爷抬头看了他一眼,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看起来很有决心,但有决心和能成事是两码事。这里是贫民窟,最不缺的就是有野心能发狠的年轻人。这种人他见得多了,不知天高地厚而已,等见了血,察觉现实和他想象的不一样,自然就会原形毕露。
他不屑地说:“就算有出人头地的法子,你也支付不起代价。听叔一句劝,还是回家吃你妈的奶去吧。”
见大爷不为所动,路诤代入了一下一个愤世嫉俗的小家伙的思维。他酝酿了一下情绪,直接把匕首拔了出来,瞪着眼睛说道:“我不怕见血,也不怕死,我只想出人头地。”
看到路诤动了刀,大爷脸上的表情转冷,骂了一声:“乃球货!”
这是一句骂人的方言,“乃”表示被动,“球”就有很多意思,可以表示被揍,也可以表示被干,还可以表示找死。
路诤褪下自己手腕上的手环,把这个象征合法身份的东西直接丢在了店铺前台的桌子上。他吊着眼角,装出那种走投无路的亡命之徒的那种狠戾感:“我把这个压给你,要是我回不来,它就是你的。”
大爷扫了一眼扔在桌上的手环,哼了一声:“我要这玩意儿干什么,能值几个钱?你买不买东西,不买就滚!”
路诤把匕首一下子插到桌台上,盯着大爷的眼睛:“里面还剩下最后7200块,是我爹留给我的。我要一盒烟,还有舞台的位置。”
大爷的目光一点点上移,从匕首插入桌上的刃口,到路诤握刀的手,最后驻留在那张年轻狠戾的脸上。大爷冷冷地逼视了他几秒钟,把桌子上的手环丢还给他:“付钱。”
……
天已经黑了,天黑的老城区显得更加危险。
翻过一片待拆的老旧建筑,视野变得空旷起来,方圆一公里内的建筑都被推平了。这里像是一片修建到一半的工业园区,地上还铺着宽整的水泥路,两边零星散落着类似仓库的平房。
立在空地中心的,是一个三四层的巨大的毛坯建筑。那建筑修到一半,没有封顶,外墙上没有涂漆,日晒雨淋之下显得有点斑驳。
路诤摸黑进入这座建筑。一般来说,这种建筑里都会有流浪汉寄居,或者有野生的宝可梦做窝,但今晚里面静悄悄的。
“这是什么地方?怎么一个人都没有?”幸依东望望西望望。
路诤说:“烂尾楼啊,你不知道烂尾楼么?”
幸依说:“那他们怎么不把工程完工?我看差不多都快修完了,只剩封个顶儿。要是把园区运转起来,附近的居民就有正经的工作了,用不着混帮会。”
“常磐市是环境友好型城市,主打科技产业和文化产业,工业产能大部分都迁出去了,就算完工了也不会有企业入驻。”
幸依想了想,说道:“那可以转型做商城,或者游乐场。”
路诤心说你还真是把自己当成议员小姐了,一副誓要振兴郊区经济,解决低端人口就业的架势。不过,这里面的弯弯绕不是你能搞得清楚的。
“这地方确实是游乐场,不过,不是给孩子们玩的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这里是故意烂尾的。”路诤说:“这块地皮的所有者应该是一家皮包公司,他们根本没准备好好开发,而是修建了一座烂尾楼掩人耳目,掩护自己真正的生意。”
幸依瞪大眼睛。
路诤解释说:“首先,这里远离行政中心,没有常驻人口,到了晚上更不会有人来,所以就算发生什么事也不会有人通知搜查官。第二,这里道路宽敞,适合车辆的通行,不论是运送违禁物品,还是组织人员的撤离,都很方便。第三,这里很空旷,只要派个人在顶楼盯梢,就能控制四周十几里范围内的视野,很难被人突击和埋伏。如果再有一把大口径的狙击步枪,那就更难靠近了。”
幸依听完,半晌才开口问:“什么生意,需要搞得这么大来做掩护?”
路诤淡淡地说:“舞台。”
他走过一个转角,来到一楼的深处,扣响了某个房间的门。
门一下打开了,惨白的灯光从里面泄了出来。开门的是一个穿着黑色保安制服的年轻人,头上留着脏辫,小臂上有一圈紫色的阿柏怪纹身,看上去就不像是什么正经人。
保安面无表情地盯着他:“你来这里干什么?”
路诤从怀里掏出一张卡片,让他看到卡片上的印章,说:“老蛇介绍我来的,我想试试‘出道’。”
其实路诤早就知道“舞台”在哪里,但是要得到设立者的信任,就需要一个介绍人。老蛇就是那个老头的外号,他是个资深的帮派成员,表面上开一个卖假烟假酒的摊位,实际上是个掮客。他很有人脉,能搞到不少东西,包括情报、违禁药,当然能当介绍人。
保安接过他的卡片看了看,又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路诤,说:“进来吧。”
路诤跟着保安进入那个房间。他拿出钥匙又打开了一扇门,里面是一条斜向下的楼梯,一直通往黑洞洞的地下室里。进入地下室,才看到里面别有一番天地,地上铺着地砖,两边的墙都粉刷好了,天花板上还亮着昏黄的灯光。
这座建筑的地下室居然装修好了,或者说,这座建筑只是为了运营地下室!
保安把他送到这里就不再进去了,他掏出对讲机讲了几句。很快,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从里面走了出来。
那是个一眼就能看出是混帮派的女人,打扮相当时髦,脚踩带金属链子的长靴,头发染成黄色。她的左耳耳垂穿着金属耳环,鼻孔上也钉着一枚鼻钉,紫色、青色、红色纠缠的纹身一直蔓延到脖子上,看不太清楚具体是什么图案。不过,即使化了浓妆,她的皮肤还是显得干枯,眼睛无神,像是长期睡眠不足,或者是用药过度。
女人看了路诤一眼:“来争血金的?”
“是的。”
听到路诤的回答,女人上前一步,把他从头到脚检查了一遍。女人缴下了路诤随身携带的匕首,再确认了幽魂之玉和未知图腾指环不是窃听设备,道:“跟我来。”
女人一直引着路诤往地下室的深处走,她站在一扇门前,说:“进去吧。”
路诤推门而入,房间里面坐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,大概四五十岁,穿着不伦不类的白色西装。他梳着油腻的短分头,满脸横肉,睁着一对三角眼,看上去就很凶戾。
男人坐在一张桌子前面,对站在门口的路诤勾了勾手指。
路诤走到男人跟前,注意到他从西装袖口露出来的小臂上,纹身似乎是一只鹰爪。一般帮派的纹身都是有讲究的,每个等级都有不同的纹身。不同的帮派,纹身文化也不同,不过大致的等阶划分是差不多的,蛇在鼠上,鹰在蛇上。
眼前这个男人身上是猛禽纹身,地位至少是个小头目。
看店的是一个老大爷,他面部黝黑,皱纹很深,像是皴裂的田埂。下巴上扎着短须,看上去有点邋遢。
老大爷咧开嘴,露出断裂的门牙,说:“买点什么?”
不知情的人可能会小瞧这大爷,但在这种地方开店却没有人敢惹,必然是个狠角色。他年轻的时候,手上大概不止有一条人命,只不过现在年纪大了才静下来。这种人就像老狼,一旦急眼,会突然扑上来咬断人的脖子。
路诤的目光穿过大爷,扫了一眼货架上的商品,各种的假烟和假酒,还有一些可疑的药盒。大爷注意到了他的目光,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,“西瓜?还是冰糖?都是新进的货,包解渴。”
大爷说的是黑话,“西瓜”和“冰糖”都是指某种违禁的成瘾性药物,会严重损害健康,但能让人暂时忘却糟糕的现实。
路诤的目光重新落回大爷的身上,笑笑说:“我想搞只精灵。”
大爷听到这话,皱起了眉头:“你要精灵,应该去问联盟的饲育屋,或者自己去野外捉。我这里是烟酒铺,不卖精灵。”
“但我想要的是能让人出人头地的厉害精灵。不管是联盟还是野外,都弄不到厉害的精灵,弄到了我也养不起,没法让我出人头地。”
大爷抬起眼帘看了路诤一眼。在他眼里,这又是一个野心勃勃、不知天高地厚、好高骛远的年轻人。他有点不耐烦了,把手插进口袋里,懒洋洋地说:“世上想出人头地的人不少,不过大部分人最后都像我一样,过平淡的生活。走开吧,你挡着我做生意了。”
路诤说:“我知道你有门路,你知道‘舞台’在哪儿。”
听到这几个字,大爷的脸色一下紧绷起来。他把手放在桌子下面,眼睛死死地盯着目前的年轻人:“你从哪里听说的?”
路诤撩开自己的衣摆,解开自己的衣服扣子,向他展示自己身上携带的东西。来的时候,他只带了一把匕首,没有枪、没有窃听器,也没有精灵球,这是在表明自己没有危险,和搜查官也没有关系。
“是我的一个同乡告诉我的,他告诉我去‘舞台’有出人头地的机会,而你知道‘舞台’在哪里。”
大爷的脸色稍微缓和:“那怎么不找你的同乡问路?”
“他没能回来。”
“那你总知道厉害了吧。”大爷抬头看了他一眼,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看起来很有决心,但有决心和能成事是两码事。这里是贫民窟,最不缺的就是有野心能发狠的年轻人。这种人他见得多了,不知天高地厚而已,等见了血,察觉现实和他想象的不一样,自然就会原形毕露。
他不屑地说:“就算有出人头地的法子,你也支付不起代价。听叔一句劝,还是回家吃你妈的奶去吧。”
见大爷不为所动,路诤代入了一下一个愤世嫉俗的小家伙的思维。他酝酿了一下情绪,直接把匕首拔了出来,瞪着眼睛说道:“我不怕见血,也不怕死,我只想出人头地。”
看到路诤动了刀,大爷脸上的表情转冷,骂了一声:“乃球货!”
这是一句骂人的方言,“乃”表示被动,“球”就有很多意思,可以表示被揍,也可以表示被干,还可以表示找死。
路诤褪下自己手腕上的手环,把这个象征合法身份的东西直接丢在了店铺前台的桌子上。他吊着眼角,装出那种走投无路的亡命之徒的那种狠戾感:“我把这个压给你,要是我回不来,它就是你的。”
大爷扫了一眼扔在桌上的手环,哼了一声:“我要这玩意儿干什么,能值几个钱?你买不买东西,不买就滚!”
路诤把匕首一下子插到桌台上,盯着大爷的眼睛:“里面还剩下最后7200块,是我爹留给我的。我要一盒烟,还有舞台的位置。”
大爷的目光一点点上移,从匕首插入桌上的刃口,到路诤握刀的手,最后驻留在那张年轻狠戾的脸上。大爷冷冷地逼视了他几秒钟,把桌子上的手环丢还给他:“付钱。”
……
天已经黑了,天黑的老城区显得更加危险。
翻过一片待拆的老旧建筑,视野变得空旷起来,方圆一公里内的建筑都被推平了。这里像是一片修建到一半的工业园区,地上还铺着宽整的水泥路,两边零星散落着类似仓库的平房。
立在空地中心的,是一个三四层的巨大的毛坯建筑。那建筑修到一半,没有封顶,外墙上没有涂漆,日晒雨淋之下显得有点斑驳。
路诤摸黑进入这座建筑。一般来说,这种建筑里都会有流浪汉寄居,或者有野生的宝可梦做窝,但今晚里面静悄悄的。
“这是什么地方?怎么一个人都没有?”幸依东望望西望望。
路诤说:“烂尾楼啊,你不知道烂尾楼么?”
幸依说:“那他们怎么不把工程完工?我看差不多都快修完了,只剩封个顶儿。要是把园区运转起来,附近的居民就有正经的工作了,用不着混帮会。”
“常磐市是环境友好型城市,主打科技产业和文化产业,工业产能大部分都迁出去了,就算完工了也不会有企业入驻。”
幸依想了想,说道:“那可以转型做商城,或者游乐场。”
路诤心说你还真是把自己当成议员小姐了,一副誓要振兴郊区经济,解决低端人口就业的架势。不过,这里面的弯弯绕不是你能搞得清楚的。
“这地方确实是游乐场,不过,不是给孩子们玩的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这里是故意烂尾的。”路诤说:“这块地皮的所有者应该是一家皮包公司,他们根本没准备好好开发,而是修建了一座烂尾楼掩人耳目,掩护自己真正的生意。”
幸依瞪大眼睛。
路诤解释说:“首先,这里远离行政中心,没有常驻人口,到了晚上更不会有人来,所以就算发生什么事也不会有人通知搜查官。第二,这里道路宽敞,适合车辆的通行,不论是运送违禁物品,还是组织人员的撤离,都很方便。第三,这里很空旷,只要派个人在顶楼盯梢,就能控制四周十几里范围内的视野,很难被人突击和埋伏。如果再有一把大口径的狙击步枪,那就更难靠近了。”
幸依听完,半晌才开口问:“什么生意,需要搞得这么大来做掩护?”
路诤淡淡地说:“舞台。”
他走过一个转角,来到一楼的深处,扣响了某个房间的门。
门一下打开了,惨白的灯光从里面泄了出来。开门的是一个穿着黑色保安制服的年轻人,头上留着脏辫,小臂上有一圈紫色的阿柏怪纹身,看上去就不像是什么正经人。
保安面无表情地盯着他:“你来这里干什么?”
路诤从怀里掏出一张卡片,让他看到卡片上的印章,说:“老蛇介绍我来的,我想试试‘出道’。”
其实路诤早就知道“舞台”在哪里,但是要得到设立者的信任,就需要一个介绍人。老蛇就是那个老头的外号,他是个资深的帮派成员,表面上开一个卖假烟假酒的摊位,实际上是个掮客。他很有人脉,能搞到不少东西,包括情报、违禁药,当然能当介绍人。
保安接过他的卡片看了看,又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路诤,说:“进来吧。”
路诤跟着保安进入那个房间。他拿出钥匙又打开了一扇门,里面是一条斜向下的楼梯,一直通往黑洞洞的地下室里。进入地下室,才看到里面别有一番天地,地上铺着地砖,两边的墙都粉刷好了,天花板上还亮着昏黄的灯光。
这座建筑的地下室居然装修好了,或者说,这座建筑只是为了运营地下室!
保安把他送到这里就不再进去了,他掏出对讲机讲了几句。很快,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从里面走了出来。
那是个一眼就能看出是混帮派的女人,打扮相当时髦,脚踩带金属链子的长靴,头发染成黄色。她的左耳耳垂穿着金属耳环,鼻孔上也钉着一枚鼻钉,紫色、青色、红色纠缠的纹身一直蔓延到脖子上,看不太清楚具体是什么图案。不过,即使化了浓妆,她的皮肤还是显得干枯,眼睛无神,像是长期睡眠不足,或者是用药过度。
女人看了路诤一眼:“来争血金的?”
“是的。”
听到路诤的回答,女人上前一步,把他从头到脚检查了一遍。女人缴下了路诤随身携带的匕首,再确认了幽魂之玉和未知图腾指环不是窃听设备,道:“跟我来。”
女人一直引着路诤往地下室的深处走,她站在一扇门前,说:“进去吧。”
路诤推门而入,房间里面坐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,大概四五十岁,穿着不伦不类的白色西装。他梳着油腻的短分头,满脸横肉,睁着一对三角眼,看上去就很凶戾。
男人坐在一张桌子前面,对站在门口的路诤勾了勾手指。
路诤走到男人跟前,注意到他从西装袖口露出来的小臂上,纹身似乎是一只鹰爪。一般帮派的纹身都是有讲究的,每个等级都有不同的纹身。不同的帮派,纹身文化也不同,不过大致的等阶划分是差不多的,蛇在鼠上,鹰在蛇上。
眼前这个男人身上是猛禽纹身,地位至少是个小头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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