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五章 汇聚的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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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4月5日,周三。</br>  “滋......晨昏好,我忠实的收听者们!欢迎收听热浪电台,我是你们的老朋友,也有可能是新朋友,可能明天就会变成死朋友——凯撒.热浪!”</br>  这就是奥贝伦最受欢迎的电台节目?瑞文听着凯撒.热浪那浮夸而具穿透力的声音,耳朵不禁一阵发麻。</br>  在5000烈洋的传真机和3500烈洋的真空管收音机间,他优先选择了后者。电台和报纸一样是重要的信息来源,聆听音乐和耍宝节目也是奥贝伦人的一大娱乐。</br>  只是,热浪电台主持人凯撒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。</br>  “首先,让我们来看看今天的天气。”凯撒扯开嗓子,几乎要把人吵聋。</br>  “我看见了什么,一大堆小太阳标志!今天的日晒指数为......32!很明显我们今天全会像一片煎锅上的奥贝伦热香饼一样,我建议各位收好你们的书本和桥牌,把它们搬进家中,小心火烛。”</br>  奥贝伦除了热之外就只有更热,瑞文边擦汗边想。</br>  日晒指数又是什么鬼?是指一个人极限能在今天的阳光下被烤成几分熟吗?</br>  “不管什么时候,不管你身在何方,凯撒.热浪永远与你们同在!”</br>  我可不想让一个大嗓门整天阴魂不散地缠着我!</br>  瑞文感觉假以时日,自己就会养成对着收音机疯狂吐槽的怪癖。</br>  “现在,让我们来听听每日趣闻。凯撒会在你出门前用笑声,乐声和欢乐让你拥有最好的心情!就算你不喜欢我的笑话......那总比听我介绍我的前女友们强。”</br>  “热香饼里多加点牛奶,用完了我出去买。”瑞文对着冒出愉快炊烟的厨房喊道。</br>  “收到,瑞文先生。”金在厨房里忙活着,把金灿灿的热香饼抛向半空,翻了个面,整整齐齐地落回煎锅里。</br>  “关于今天的上流社会,我昨天很有幸地接触到了尤娜.晨曦。我们都知道她,我们也都喜欢她,最后的地表贵族之一,备受瞩目的‘小公主’。可是,我敢打赌你们没有亲眼见识过小公主的衣柜,我有!我注意到每件衣服的背后都有一个隐秘的小数字,从0到16,猜猜那代表了什么?那代表了每件衣服的适宜年龄,这也意味着她再也不会穿15及以下的任何衣服。”</br>  为什么我要去关注一个小女孩的衣柜里的数字?瑞文嗤之以鼻。</br>  明明早有打算融入文明社会,可当真正接触到文明社会的点点滴滴时,他却又感觉浑身不自在。</br>  “穷人和富人之间最大的差距并不是钱,而是认知。”</br>  他在自己买的第一份《火球报》的一个小专栏里看见过这样一篇文章,由一名叫彼得的专栏记者撰写。</br>  “就算一名穷人得到再多的钱财,他也未必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上流人士,融入真正的上流社会。”</br>  “反之,当一名有见识的上流人士被剥夺了绝大多数的财产,他也不至于沦落至和穷人一样的下场。”</br>  现在想来,这篇文章的确有它的道理。自己拥有了足以晋身文明社会的资金和行头,甚至掌握了他们的语言和礼仪,到头来却依旧不太清楚该怎么真正融入进去。</br>  城市老鼠和乡下老鼠之间,真的存在那么大的鸿沟吗?他心想道。</br>  瑞文在热浪电台切入广告环节之前把收音机关掉了。</br>  “卡梅隆,我们待会慢慢散一圈步,等捷特的车,反正不着急。我现在打给他们,让他们做好准备。”</br>  瑞文提起打牛奶的空桶,在卡梅隆推门进来时轻松地说道。</br>  今天就是行动的日子,他的计划是搭捷特的顺风车,先去皓日仓库把莫尼和样本领出来。</br>  他的“木偶”还是没法正常走路,所以他打算顺便把守仓库的那一票人给揍趴,然后一行人开车直接去诺达利亚旅馆。这样一来,既不至于打草惊蛇,又能抓对方个措手不及。</br>  瑞文打开家门,在艳阳下嗅到了一阵浓郁的孢子味,各家各户墙角的菌类植物都在四月初不约而同地开始散发孢子,对于一些严重过敏的人来说可不是好事。根据《一千种死法》里的官方统计数据,奥贝伦地表每年平均有100人因过敏反应身亡。</br>  “这些可以吃,对吗?”瑞文从墙角揪下两大坨层层叠叠的白色菌菇,从大敞的厨房窗户扔了进去,小伙子在厨房里稳稳地接住了它们。</br>  “对,我小时候经常吃这种蘑菇做的奶油馅儿饼。您不吃热香饼了吗,瑞文先生?”</br>  “待会再说。我想出去逛逛,呼吸下新鲜空气。”瑞文摇了摇头。</br>  刚才的思维发散让他突然意识到,自己就连自己所生活的这条艳阳街都所知甚少。</br>  艳阳街的涂鸦墙下常年停着一大堆车轮融在一起的自行车,就算它们的橡胶轮子做了再多耐热处理也无济于事。</br>  在这一大排铁丝网间“生活”着一个年轻人群体,被称作“艳阳小子”,他们没钱读书,自诩为奥贝伦最自由的人,像猫一样攀爬于屋顶和铁网之间,把自行车上值钱的部件取下来拿去卖,每天晨昏出发,正午乖乖缩回篱下。</br>  “你平时从不会停下看这些的,瑞文。”卡梅隆轻松道。</br>  “阳光太猛烈了,我很难抬头向前看。”瑞文敷衍地回答。</br>  “看,那边,那个滋滋冒烟的摊子是什么?”</br>  “一个路边酒摊。”卡梅隆回答。</br>  “这种摊子在限酒令期间很常见。里面卖的是私酒,或者是小贩自己出品的家庭陈酿。”</br>  瑞文的太阳穴咯噔一下。他平时不怎么喝酒,可这时忽然就对那小酒摊来了兴趣。</br>  “我们去看一眼,说不定能找到些好东西。”</br>  小酒摊的主人是个形同枯槁的30岁男人,摊位边上放了两个开裂的陶土花盆,里面是张牙舞爪的食肉植物,这是无照酒摊约定俗成的标志。</br>  年初刚被废除的限酒令催生了一大票小摊贩,他们卖的是自制酒,风味各不相同,好不好喝得看运气。绝大部分酒类是用焦麦做的,少部分用的是进口小麦或其他谷物。</br>  一名酒客将杯中之物咕嘟一声咽进喉咙,酒杯拍回桌上,发出酒鬼独有的干咳声。一些瓶子和杯子摆放在小桌上,下面垫着一块深棕色红杠桌布,用一块掏了洞的老旧隔热玻璃和顾客隔开。</br>  瑞文并不是个资深酒徒,但他打算趁机会屯上一点点劣酒,自己细品,为将来的社交应酬做好准备。</br>  酒与烟,是社交场上两个不会过时的话题。</br>  “想要点什么,快说吧,别耽搁老道格拉斯的时间!”</br>  男人没好气地踢了踢脚下的玻璃瓶,发出悦耳的声响。瑞文的手腕抽了一下,他感觉桌子下可能藏着枪,或者别的武器。</br>  “30烈洋,把你最好的东西给我来点。”他从皮夹里抽出几张钞票,试着以酒鬼的口气吩咐道。</br>  “哼,你是个不啰嗦的好朋友,道格拉斯喜欢。”摊主道格拉斯从满是灰土的地上直接抓起一个封好的威士忌瓶,从小洞里递给他,里面装的不一定是威士忌,这得待会亲自确认。</br>  “下次准备60烈洋,我可以给你弄点更好的。”</br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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